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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因地界起纠纷 法院调解续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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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4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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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感谢你们几位年轻的法官了,是你们真心化解了我们叔侄的积怨,挽回了我们的亲情。”2月1日,原告周永南紧紧握着广西崇左江州区人民法院驮卢法庭法官的手,激动地说出了这番话。

原告周永南与被告周军权是叔侄关系。2011年7月3日,因地界产生纠纷,周永南将被告周军权种在耕地里的牛草拔去,以致双方发生争执,进而扭打成一块,造成原告周永南左额及全身多个部位受伤。事发后,经当地派出所调解未果,原告起诉至驮卢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436元。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针对双方当事人系叔侄关系,并没有急于开庭审理,而是巧妙抓住当事人的心理,有针对性地做疏导、调解工作。一方面,从法律的角度阐明人身损害赔偿关系,讲清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从关心长辈、救助伤者的角度出发,原告周永南是被告周军权的三叔,事故的发生给伤者造成了严重的痛苦和伤害,于法于情于理都应给予赔偿。最终,在主办法官采取背靠背调解与当面调解相结合的方式,经过再三努力,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周军权当庭给付周永南各项损失2000元。至此,曾经势不两立的叔侄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手紧握,重续亲情。

来源: 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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