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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行纪合同纠纷的管辖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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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纪合同在生活中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类型,在订立以及履行等过程中也极易产生纠纷。行纪合同纠纷就是指履行行纪合同的过程当中产生了纠纷,如该纠纷要通过诉讼就解决,那么如何确定行纪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呢?以下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行纪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确定的相关内容,同时为您归纳总结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权的一些原则和规定。

  一、如何确定行纪合同纠纷的管辖权

  案情介绍:

  李某与王某签订了行纪合同中的代销合同,行纪人李某逾期交货,第三人未交付货款,李某也没有将代销款支付给委托人王某。此时,委托人王某想要对行纪人李某提起诉讼。

  案例分析:

  在此案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了被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合同履行地法院也有管辖权,那么此时管辖权如何进行确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在李某与王某签订的行纪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应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则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均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委托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如果委托人向行纪人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均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纪合同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的相关知识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如何确定行纪合同纠纷管辖权的法律知识。行纪合同纠纷中,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则遵从约定。如无约定,则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管辖权。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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