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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审理申请一般在什么时候提出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2-07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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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纠纷起诉到法院需要法院解决纠纷的,通常情况下在立案之后法院会在开庭前一周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的具体时间,如果任何一方由于法定原因在约定的开庭时间不能参加诉讼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那么延期审理申请一般在什么时候提出来?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延期审理申请一般在什么时候提出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什么时候得出延期审理并没有规定,但实践中一般越早提出申请是越好的,申请时一定要载明延期审理的原因。

  二、能够对案件延期审理的三种情形是什么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三、诉讼中止与延期审理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诉讼中止可以发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一直到判决作出以前的任何诉讼阶段,而延期审理则只能适用于开庭审理阶段。

  2、适用效果。诉讼中止将造成本案诉讼程序的中途搁置,受诉法院和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就本案的一切诉讼活动都应当停止进行;延期审理只是将本案开庭审理的日期拖延,有关诉讼活动并不因此停止,比如通知证人到庭。

  3、恢复审理上。诉讼中止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外,何时恢复诉讼,通常受诉法院是很难左右的;但是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之中,恢复审理的日期通常由人民法院确定。

  4、法定情形是不同的。延期审理适用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情形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其他应对延期的情形。中止审理适用于: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延期审理申请一般在什么时候提出来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什么时候得出延期审理并没有规定,但实践中一般越早提出申请是越好的。如果您还有没有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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