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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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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5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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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更多关于人民法院执行程序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人民法院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什么是执行程序

  执行程序是特定的组织和人员将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按其内容和要求加以实现的次序、方式和手续。诉讼的最后阶段。执行是法院和运用国家强制力,实现生效裁判及其他法律文书所确定内容的诉讼活动。执行程序为调整这些诉讼活动而在次序、方式和手续等方面确定规则。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上都有各自的执行程序。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密切关联,执行程序是为裁判最终实现而设立的,是为了保证裁判得以落实。但不是所有的裁判都要经过执行程序,如在民事诉讼中,只有义务人不履行裁判规定履行的义务时,才发生执行。此外,一些依法无需审判,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也通过执行程序。

  三、执行程序终结有哪些情形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1、申请人撒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法律快车小编温馨提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可能要面临刑事处罚。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程序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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