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注销部分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的通知》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22 10:01
人浏览
发布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苏国税函[2003]3号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省局进出口分局:
  现将省外贸厅《关于注销部分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的通知》(苏外经贸贸[2002]99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督促有关企业及时办理出口退税注销登记手续,并结合2002年出口退税清算工作,做好有关企业的退税清算。
  以上请遵照执行。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