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海关罚没财物拍卖的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24 13:00
人浏览

  核心内容: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海关罚没财务拍卖的程序,包括价格评估、确定拍卖人、发公告、竞买人报名、看货、现场拍卖、买受人交款、提货、拍卖收入处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价格评估。

  海关委托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价格主管机关下属的)进行评估。

  (二)确定拍卖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海关并不直接参与货物拍卖,而是委托符合“拍卖人”资格条件的拍卖企业进行罚没财物的拍卖,即海关依法没收的货物、物品,原则上应按拍卖法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交由省(区、市)人民政府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有经营权的拍卖行实行公开拍卖。

  而对于依法没收的毒品、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等,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不得纳入拍卖,按国家现行规定交由主管部门处理或销毁。文物应按规定移交所在地的省级以上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并办好交接手续。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如象牙,依法移交给国家林业管理部门。海关依法没收的货物、物品按有关法律、法规属专营专卖的,仍应交专营、专卖部门处理。如,香烟及烟草制品应交国家烟草专卖主管部门批准的有经营权的拍卖企业拍卖或收购。

  (三)发公告、报名、看货。

  在确定了符合条件的“拍卖人”后,海关和拍卖企业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双方将对拍卖会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告(公告期一般为7天),内容包括拍卖标的物的基本情况、拍卖时间、地点、报名方式、看样方式及款项交纳手续等,公告时间为7天。公告期满才召开拍卖会。凡是依法具有资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海关拍卖会,办理有关手续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看货。

  (四)举行拍卖会。

  由拍卖行组织,海关及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监拍。

  (五)拍卖所得的处理。

  海关拍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按规定对各类海关罚没物资进行处置,以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拍卖所得款将直接上缴国库,超期、放弃货物变价款在扣除相关费用后也要上缴国库。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