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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延期证明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2-24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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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据相关的知识,可能很多人没了解过,对于银行承兑汇票更加不知道是什么,其实就是一种商业汇票,财务人员可能要经常打交道,如果逾期了,需要申请延期,那么银行承兑汇票延期证明怎么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银行承兑汇票是什么

  1、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

  2、银行承兑汇票折价销售。银行承兑汇票的主要投资者是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和市政实体。其特点是:信用好,承兑性强,灵活性高,有效节约了资金成本。用银行承兑汇票为商业交易融资称为承兑融资。

  3、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委托银行开据的一种延期支付票据,票据到期银行具有见票即付的义务;票据最长期限为六个月,票据期限内可以进行背书转让。

  二、银行承兑汇票延期证明

  银行承兑汇票过期了,自己单位出一份逾期说明,上面写明票面的详细信息,包括出票日期、到期日、金额、出票人、出票人账号及开户银行、收款人、收款人账号及开户银行等,然后写明过期原因:由于我单位工作人员疏忽未及时办理托收手续,现已超出汇票到期日,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由我司承担!最后盖上你们单位的银行预留印鉴及公章就可以了,拿着这张说明及承兑汇票到银行一起去托收。

  1、XX支行:

  兹有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壹张,票面要素如下:

  银行承兑汇票号码:XXXXXXXX-XXXXXXXX

  出票日期:贰零XX年XX月XX日

  出票金额:XX元整

  出票人全称: XX

  出票人账号: XX

  付款行全称: XX

  收款人全称: XX

  收款人账号: XX

  收款人开户银行: XX

  汇票到期日期:贰零XX年XX月XX日

  由于我公司财务人员失误,导致上述票据未能在到期日前及时托收,由此引起的任何经济纠纷,由我公司负全部责任。请贵行予以解付为盼! 特此证明!

  XX有限公司

  (公章)

  2016年XX月XX日

  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2、XX银行:

  我单位收到一张贵行发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发出日期X年X月X日票号XXXX发出单位XXX收款单位XXX金额XX元承兑到期时间X年X月X日因XXX(也就是延期的原因)超过承兑日期,请贵行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有我单位承担。

  XXXXXXX(单位公章财务章名章)

  XXXX年XX月XX日

  《票据法》第四十二条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

  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前条第一款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第四十三条 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第四十四条 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三、承兑汇票过期多久失效

  银行承兑票据的有效期是承兑到期后2年。它的兑付期是10天,到期10天内托收兑付不需要证明。

  理论上到期后2年内都可以托收兑付,但需要持票人开出为啥到期没来兑付,以及承担一切责任的延期证明。

  我国《票据法》第十七条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票据法司法解释》第十三条对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做出了明确的解释:即该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如果票据已过票据权利时效期间,票据债务人可对持票人进行抗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银行承兑汇票延期证明”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大家在写延期证明的时候,可以参考以上格式,注意说明未按时承兑的原因,若是付款人拒绝承兑可以走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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