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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承兑汇票保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19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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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银行支行:

  兹有我行开户企业:XX有限公司(在我行开户账号:XXXXXX)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合计XX笔,金额合计为人民币:XX万元整(¥XX万元),请贵行予以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信息如下:

  附:商业承兑汇票清单: 单位:万元

  序号

  票号

  金额

  出票日

  到期日

  出票人

  承兑人

  收款人

  合计:

  我行自愿为上述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保证担保,并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的真实、合法、有效,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背景,保证承兑人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无条件支付足额票款。否则,我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我行保证:在贵行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承兑人若不能足额兑付票款时,我行将无条件地支付该商业承兑汇票的全额款项。

  保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贵行全部收回该笔商业承兑汇票票款为止。

  兑付时间:自XX年XX月XX日起任何时间来我行兑付。

  保证范围:本次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本金、利息、违约金及贵行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保全金、执行费、差旅费等。)

  (注):1、如有纠纷,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贵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本次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的印鉴与该企业在我行的开户预留印鉴一致,企业开户银行名称:,企业银行帐号:。

  3、企业预留印鉴:

  4、银行汇票专用章预留印鉴:

  银行: (公章)

  行长: (签字)

  业务主管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要求行签纸打印

  申 请 书

  XX银行支行:

  我有限公司与XX有限公司办理的商业承兑汇票将附上贵行(信用社)开具的保贴函。现特向贵行(信用社)申请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申请开具金额为万元人民币,商业承兑汇票及保贴函的期限为六个月,总年限为三年整。请给予批准。

  此致

  申请企业:

  法人(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近一年财务报表

  银 行 情 况

  银行名称:

  银行地址: 银行行号:

  银行电话: 银行传真:

  银行法人:

  担保银行需要提供的附件明细如下:

  银行(信用社):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存款余额单、汇票专用章、近三年财务报表、行长或信用联社法定代表人及主管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商业承兑汇票保贴操作协议书

  甲方:(出票方)

  乙方:(贴现方)

  甲方因开发建设项目急需资金,经申报,甲方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同意,可为甲方开出的限时商业承兑汇票出具银行或信用联社跟单保兑保函,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贴现金额:元人民币。

  二、贴现费用:一次性贴现费为%(含当前半年贴息)。以后每半年的贴息费用按央行指导贷款利息计算。如第二期以后发生银行贴现利息的变化。可参照人民银行的规定上调率及下调率相应调整。

  三、贴现期限:限时三年整(每半年到期前15天通知续票一次)。

  四、贴现程序:

  1、甲、乙双方确认所有操作文件及附件后,签订本协议书。

  2、签约后,甲方指定乙方的核行时间为年月日时之前,并向乙方支付前期操作费用(按操作金额千分之五支付,另付差旅费三万元)。随即乙方核行人员赴甲方接款银行。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内进行核实开具跟单保函的真实性及相关出票手续。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即在“保兑行”开始操作。

  3、甲方当日开出“商业承兑汇票”,同时由“保兑行”开出与之相符的银行跟单保函并办理核保手续,核保完成后,甲方即分单开出贴现费用的银行汇票给乙方(或乙方划款时直接扣除贴息)。乙方即将贴现资金通过电子汇兑方式划入甲方银行指定的企业帐户,双方同台交割完毕。

  4、本次核行要求一次性完成核保、核行全部过程。保函需用银行行签纸现场打印,要求银行行长(法定负责人)、信用联社主任(法人代表)及业务主管共俩人签字盖章完成出具保函及核行程序。

  5、本项业务操作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全部由甲方负担。

  五、特别约定:

  在国家金融票据政策不变更的条件下(指商业承兑汇票不取消,仍有效执行期内),乙方承诺在商业承兑汇票半年到期时继续顺延贴现至三年,但甲方必须在每半年商票到期前十五天将下半年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及下半年的贴息交付。如因央行中途指令商票停止使用,造成不能顺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条款:

  1、若乙方到甲方核行时,甲方或甲方银行不能按上述约定操作程序进行。如甲方在当日不能安排贴息交割,不能开出银行跟单保函或该跟单保函不能核保时,则视甲方违约,即乙方已收取甲方支付的前期操作费不予退还。

  2、若乙方核行后,贴现资金不能到位,则视乙方违约,即乙方应将已收取的前期操作费用退回给甲方。

  3、若乙方在三年内每半到期时不能连续操作(即在甲方能按时续票而乙方要求提前承兑的情况下),乙方贴现本金不得撤回。

  4、本协议以签字双方为最终责任人。

  七、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和甲方银行协商后的最终确认版本,经甲、乙双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后即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授权代表): 法人(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年 月 日(中国票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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