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支票日期填写规范要求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2-16 20:12
人浏览

  支票在进行填写的时候,是需要根据票据法的法律规定要求来处理的,因此在进行填写的时候,是一定要根据其格式来才是有效力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支票日期填写规范要求是怎样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支票日期填写规范要求是怎样

  1、日期添写必须是大写,大写数字是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零。

  2、日期添写体现唯一性原则。就是说不能有更改的可能。譬如,月份一,二月必须写成零壹月,零贰月。日的写法也一样,1至9号添写必须加零字。整日子10,20,30号大写前也必须加零。

  举例,2016年9月20日,应添写为贰零壹陆年零玖月零贰拾日。2016年10月25日应添写为贰零壹陆年零壹拾月贰拾伍日。

  二、支票适用规定

  1、转帐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2、支票提示付款期为十天(从签发支票的当日起,到期日遇例假顺延)。

  3、支票签发的日期、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它内容有误,可以划线更正,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之一证明。

  4、支票发生遗失,可以向付款银行申请挂失止付;挂失前已经支付,银行不予受理。

  5、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银行除将支票做退票处理外,还要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6、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第一百二十五条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于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14号)“第(一)实施处罚的主体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实施对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欠账不符的支票的出票人的行政处罚。《支付结算办法》第125条、239条规定停止执行。”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填写支票的时候,是要根据对应的票据法的规定来才是能合法的。好了以上就是支票日期填写规范要求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