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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终止怎么清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25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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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合伙终止由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债务主要包括合伙期间为了结的事务、税款、职工工资以及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合伙人还要按照合伙协议的相关规定对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终止由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债务主要包括合伙期间为了结的事务、税款、职工工资以及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合伙人还要按照合伙协议的相关规定对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一、合伙终止怎么清算

  (一)合伙清算的概念和清算人的确定

  合伙合同终止后,须进行清算。合伙的清算是合伙解散,了结合伙法律关系,以消灭合伙的程序。

  根据《合伙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合伙清算的内容

  清算人执行的清算事务包括了结进行的业务、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及分配剩余财产等。根据《合伙法》第六十条规定,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清偿顺序和其他有关事项

  1、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约定或者规定的比例(见前述)进行分配。

  需要指出的是,在清偿债务时,对于未到清偿期或在诉讼中的债务,应将其清偿所必需的数额从合伙财产中划出并予以保留,待到期或诉讼了结后作清偿处理。不过,若对于债的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的利益而设的,清算人据其情况不予保留而运行于期前清偿的,也并无不可。但对于诉讼中的债务,由于其存在与否、数额多少尚未确定,因而只能依具体情况保留一部分财产,以备将来清偿之用。合伙财产在清偿债务及划出保留必要的数额后,其剩余财产应返还各合伙人的出资。这里的返还出资,仅指以财产出资而言。对于劳务出资,自不存在返还问题。对于返还出资的方式,依以下原则确定:以实物出资,原物存在的,应返还原物;以金钱出资或者以实物出资、但原物已不存在的,应以金钱折价返还之。若合伙财产不足以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则应按照各合伙人出资的比例予以返还。

  2、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前述规定的连带责任办法办理。

  3、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4、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二、合伙协议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一)个人合伙协议可以自行约定出现某情形的时候拥有解除的权利。则合同约定情形出现,协议双方可以依照合同予以解除。

  (二)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解除条件具备,可以要求解除。

  (三)合伙各方就解除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解除该合伙协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三、合伙协议解除法律后果

  (一)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三)赔偿损失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编辑整理的与合伙终止怎么清算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您就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宣告中止营业,办理清算手续。合伙清算过程中,每个合伙人对合伙债务都负无限连带责任,共同发担经营盈亏。欢迎向法律快车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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