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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商标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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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3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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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提交有关文件;商标局在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内有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更多关于个人商标申请程序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个人商标申请程序

  1、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提交有关文件;2、商标局在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3、公告期内有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4、公告期内无异议的,发给商标注册证。

  二、商标申请日怎么确定

  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中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商标权的争议,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日期的最小单位为'日')。

  三、什么是商标驳回和驳回复审

  驳回即驳回商标注册申请,是指未能初步审定的商标被商标局依法驳回。如果申请的商标经审查不符合商标注册条件,如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混同或不具有显著特征等,商标局可以依法做出不产审定的驳回决定,这个程序称为驳回申请。商标局对于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一般是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发出驳回通知书,注明驳回理由,退还有关申请文件。

  驳回复审,是指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注册申请人因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而提出的复审申请,进行复查审理并做出终局决定的法律程序。为了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我国商标法规定实行两级终审制。申请人对于商标局的驳回决定没有不同意见的,商标局的决定即为终结。如果申请人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15天内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认为可以受理的,即依据

  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半数以上委员的意见做出终局决定。复审理由成立应予审定的,撤销商标局的核驳原议,移交商标局办理初步审定并公告;复审理由不能成立,则做出维持商标局核驳原议的终局决定,再予驳回。终局决定一经做出就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个人申请商标和企业申请商标并未存在很多差异,都需要当事人好好准备申请材料。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个人商标申请程序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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