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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行政诉讼庭审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01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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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行政诉讼属于一种比较常见的行为,在诉讼期间,不可以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不过,也不是绝对的。如果被告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法律以及法规需要停止执行的,那么,商标行政诉讼庭审程序怎么走?下面看看法律快车小编介绍吧!

  一、商标行政诉讼庭审程序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对受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下列情形除外:

  其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其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其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商标行政诉讼庭审程序

  二、商标行政诉讼如何补充新证据

  被告依据原告或者第三人用书面形式或在庭审过程中以口头形式明确提出其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补充证据。补充证据的申请形式与原告或第三人表示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证据的方式相对应,如果原告或第三人是书面形式,被告也应用书面形式;如果原告或第三人是口头形式,那么,被告的申请方式,也可用口头形式,但是如果被告在庭审中发现原告或第三人以口头形式明确地提出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外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证据的,应当当庭用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补充新的证据,如果法庭当庭准许并要求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庭审后判决前被告以书面形式向法院申请补充证据的,法院审查准许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准许被告补证,同时将裁定书送达原告或第三人,并通过再行开庭质证时间。

  三、行政诉讼时效的种类

  行政诉讼则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超过了法定的时效,那么即使法院受理了、具体行政违法,起诉人也无法胜诉。

  以上是一篇关于“商标行政诉讼庭审程序”方面的文章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商标行政诉讼的程序,还有商标行政诉讼如何补充新证据的以及行政诉讼时效的种类,对于诉讼纠纷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自行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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