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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25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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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异议是由申请人就商标注册事宜向商标局提出相反的意见,一旦申请人提出异议之后,商标局就应当受理异议,再经过商标异议程序对存在异议的商标进行核查确认。商标异议这一程序也减少审查工作上的失误率,也能在商标注册上体现公平性。

  一、商标异议什么意思

  在我国,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商标异议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异议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请求商标局不予注册。商标局经审查依法作出准予注册、不予注册、部分商品(服务)不予注册决定的制度。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异议人可以是注册商标权人,商标注册申请在先的申请人等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公民或法人。

  异议的内容,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

 

      

  二、商标异议商标异议的作用

  (一)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

  (二)保护商标初步审查人的在先申请权;

  (三)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

  三、商标异议异议答辩

  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该申请注册的商标则成为被异议商标,即使是已经被刊发注册公告的,该注册公告无效(注:为了按时出版“商标公告书”,《商标注册公告》往往会在异议期限满前几天排好印刷版,当他人的商标异议在异议期限截止的前几天甚至是最后一天提出的,加上邮寄所需的途中时间,就会出现既被提异议又被“注册公告”的情况)。申请人能否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则取决于商标局对该商标的异议裁定。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商标异议什么意思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商标来说,如果存在异议的话,那么我们是需要通过相关的复议途径进行处理,并且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后,会及时的将结果通知对方,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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