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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17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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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去进行商标处理的时候,有效力的商标是受到国家相关部门保护的,是不能随意侵权的,那么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

  商标专用权包括商标的使用权和商标的许可使用权。首先,先来认识一下商标使用权应该包括的内容:一是自主决定是否在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既然是商标所有人的权利,商标权人自然有权决定是否在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二是自主决定使用商标的方式。商标的使用方式是多样化的,包括用于商品本身上、商品包装上、商品的容器上以及商品交易的文书上,或商品宣传的广告上以及展览或其他业务活动中。商标使用权是私权,是无形财产权具备的权利质押的共同属性。其次,认识一下商标许可使用权。商标使用许可是商标所有人准许他人使用自己所拥有的商标专用权,并收取使用费,而他人获得该商标使用权并支付使用费。由此可知,商标许可使用权也是一种无形财产,具有极大的经济价值。商标许可使用权不属于禁止转让的权利范畴,法律虽没有规定,但从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出发,可推定,商标许可使用权也是具有可转让性,同时商标许使用权应属于我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四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其他权利”。综上所述,商标许可使用权具有“可质押性”。

  二、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担保法》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为了_________,甲方将其已注册的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_________类_________商品上的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商标质押给乙方,作为_________的担保。 商标图样:┌───────────────┐│               ││               ││               ││               ││               ││               ││               ││               ││               ││               ││               ││               │└───────────────┘ 二、根据国家工商局指定的_________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该商标的实际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履行期限 _________。 四、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_________。 五、质押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质押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可以将质押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但转让费不得低于该商标的评估价值。无论转让或许可,甲方所得的转让费或许可费都应当用于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七、如甲方到期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债务,乙方有权将质押商标拍卖或者变卖,用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价款超过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八、其他事项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三、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办理程序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

  质权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质权自商标局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4、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6、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

  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二)具体要求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印或者印刷形式,出质多件商标的,在一份申请书种列明,相同、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出质。

  2、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应加盖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印章,或有出质人、质权人的签字,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加盖代理人的章戳。

  3、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

  (2)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出质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专用期);

  (5)担保的范围;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4、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要附送该人员签署合同的特别授权文件。

  (三)《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的领取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登记日期。商标局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载明: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出质商标注册号、被担保的债权数额、质权登记期限、质权登记日期。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可以直接到商标局领取,也可以邮寄。直接领取的,由办理质权登记的经办人或其授权的人领取,领证人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有关授权文件。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邮寄或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以保证邮件送达和便于联系。

  2、出质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所记载的名称不一致,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为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3、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4、商标专用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5、商标专用权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6、用于出质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正在办理转让、许可他人使用备案申请且我局尚未作出审查结论的,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继续办理上述申请的,应向我局出具书面同意文件;质权人不同意继续办理的,应在出质人向我局撤回上述申请后再向我局办理质权登记申请。

  用于出质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许可他人使用备案申请已经我局核准的,质权人也应向我局出具书面文件,以示知晓相关备案内容。

  7、出质的注册商标为多件时,质权登记期限最好不要超过提交质权登记申请时专用权最先到期的商标的专用权期限。若质权人同意质权登记期限长于部分注册商标的专用期限,需要向我局提交其书面同意文件。

  综合上面的说的,商标专用权对于个人拥有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也是必须要用法律来进行保护,才能让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伤害,所以,在进行处理的时候一定要提交相关的材料进行登记这样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的相关内容,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可以约定的,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一般都是签下就生效,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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