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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诉讼审查法院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20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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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在申请办理的过程和使用过程中都是严格受到管理的。近年来,商标纠纷的事情频频出现。当商标受到别人的侵犯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好我们的合法权益。那么,商标诉讼审查法院程序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商标诉讼审查法院程序以及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商标诉讼审查法院程序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立案:法院经立案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证据交换。

  如果商标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侵权证据进行诉前证据保全,需提交证据保全申请。权利人提供主体资格文件、权利凭证、被侵权产品和侵权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等。

  5、开庭审理。

  如果是驰名商标,需提供驰名商标认证书。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不服裁定的,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自 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注册商标遭受侵害的行为是哪些?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3、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这类案件由人民法院经济庭审理。

  三、谁是商标行政诉讼中的被告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商标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应具备三个要件:

  一是必须实施了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是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原告认 为被侵犯的合法权益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三是必须是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

  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该组织是被告。例如,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当事人对商标局作出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商标局为被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商标诉讼审查法院程序的主要内容及相关知识。商标并不像平时我们所能接触到的实物财产可以经过表面的审查就能得出是否遭遇侵权的判断,所以在商标权利受到侵犯时只能请求法官结合相关的事实并依据商标法律作出适当地判决,而当事人诉讼过程中所要做的就是准备好充足的证明材料。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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