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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使用商标分类指的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18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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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种类的商品都是有商标的,商标的使用是有一定范围的,不是说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的,商标的使用人使用商标必须在商业上使用。核定使用商标的种类也是有很多种类的。那么接下来就扔法律快车小编来详细的介绍下核定使用商标分类指的是什么

  一、核定使用商标分类指的是什么

  一般而言,除商标权人之外的人,虽然正常使用服务行业惯用的标志,以及以正常方式使用商号、姓名、地名,服务场所名称,表示服务特点,对服务事项进行说明等,不构成侵犯服务商标专用权行为,但有明显不正当竞争意图的除外。

  在如下情形中使用服务商标,则被视作服务商标的使用:

  (一)服务场所;

  (二)服务招牌;

  (三)服务工具;

  (五)带有服务商标的账册、发票、合同等商业交易文书;

  (六)广告及其他宣传用品;

  (七)为提供服务所使用的其他物品。

  二、核定商标的使用范围

  (一)在商业经营环节中,商标的使用涉及与商品的制造直至商品销售有关的所有环节,既包括原材料的提供标识的制作、产品的加工、拣选等制作产品的商品初级阶段,也包括商品的再包装(修饰性)、仓储、运输、销售等实现产品转化为商品的成型阶段。

  (二)在商标表现形式上,商标的使用不仅指直接在商品上或者商品包装物上标注或者贴附商标,还包括为销售商品而开展的必要的、辅助性交易活动所使用的物品,比如合同、帐簿、商品交易文书等,同时,还包括为推销商品做出的所有努力,比如商品广告宣传、商品展示。

  (三)商标的使用不仅包括商标注册人自己的真实使用,还包括通过商标使用许可等方式,授权他人使用,即他人被授权使用注册人的商标的行为,视为商标注册人自己的使用行为。

  (四)商标使用人对商标的使用,应当是商业性使用。商业性使用行为不仅包括商业经营中的赢利性行为,还包括为树立商标形象、树立与商标关系密切的企业形象所做的非赢利性行为,比如以商标命名的社会公益性活动,比如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等。

  三、商标可以在不同类的商品使用吗

  同一商标可以用在不同类商品上。但其他人使用时,必须经商标权人许可,否则可能涉嫌侵权,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应当认定为商标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综合上述,法律快车小编介绍了核定使用商标分类指的是什么?商标的使用范围以及商标是否可以在不同的商品上使用。那么如果商标使用人与商标权人不一筒体人,并且使用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如果还有不懂得地方,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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