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如果企业或个人想要注册商标的话,都是要进行申请的,这样才能获得商标权,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具体我们要到哪里进行申请呢,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商标注册去哪里办理的详细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商标注册去哪里办理
(一)首先商标注册预先查询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
1、提供商标名称
2、提供具体的产品名称或服务项目
3、商标名称核准
(二)商标注册可以分为三种方式办理,第一,商标局办理,第二,商标代理公司办理,第三、商标注册平台办理。第三种最为方便,可以足不出户在网上就可以成功注册商标了。
二、注册商标的注意事项
(一)勿轻信保证成功的承诺;
(二)勿轻信加急办理的承诺;(直接去商标注册大厅申请办理的商标,当场可领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三)警惕多次收取费用;
(四)谨慎对待代理机构的分期付款
(五)勿信商标公告收费。
(六)勿信保证拿到受理通知书。(只要资料合格,受理通知书是肯定100%下发的。受理通知书不等于商标证书。
(七)警惕报纸、杂志社的付费宣传。(商标通过之后会有相关报纸、杂志社打电话推荐付费推广,但是所谓的推广毫无作用。
三、商标注册的原则
(一)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在先是根据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来确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因此应当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作为判定申请在先的标准。
我国商标法在坚持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还强调使用在先的正当性,防止不正当的抢注行为。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二)自愿注册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在生产服务中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无权禁止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驰名商标除外。
在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作为对自愿注册原则的补充。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
(三)使用在先原则
在使用申请在先原则无法判定的情况下采用使用在先原则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此原则在遇到与商标权类似的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相冲突时,往往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
(四)商标注册原则原则使用顺序
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一共四项: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原则;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单一性原则和优先权原则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商标注册去哪里办理的相关知识,注册商标首先要进行查询有无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然后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商标的具体事宜,最后就是等待审查了。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