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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所有权人使用商标有哪些义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6-17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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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商业活动中,注册商标对于商户十分重要,因此办理商标需要的手续及相关材料也多种多样,那么具体来看商标所有权人使用商标有哪些义务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商标所有权人使用商标有哪些义务

  商标权人在使用商标时有以下义务:

  (一)商标权人在使用商标时有不得擅自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二)商标权人在使用商标时有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三)商标权人在使用商标时有按照约定使用注册商标。

  二、商标注册人有哪些权利

  (一)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二)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三)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四)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五)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六)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七)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八)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三、商标专用权的概念

  商标专用权,即注册商标专有使用权,是指注册人享有的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根据《商标法》第56 条的规定,可从商标(符号)和商品两个方面理解商标使用权的范围。

  (一)核准注册的“商标”(符号)

  商标是区分商品来源的符号。前引条文中“核准注册的商标”实际上是指核准注册的符号即商标图样。商标图样以《商标注册证》上的登载为准。商标局的实质审查以《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商标图样”为基础,有关该商标申请是否与在先商标相冲突,是否会造成消费者混淆的判断即以该“商标图样”为准,商标局核准的只是该“商标图样”。因此,核准注册之后,商标权人只能使用该商标图样,不得自行改变。根据我国《商标法》第24 条规定,如果需要改变商标图样的,商标注册人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法》第49 条则规定了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法律后果,即商标注册人在实际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商标图样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此外,如果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商标图样,以致与他人注册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的,则构成对他人商标权的侵害,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核定使用的商品

  商标为“标”,商品为“本”,脱离了商品,就无所谓商标。注册商标使用权必然是指在特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权利,所谓特定商品即商标局核定使用的商品。商标注册人只能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不得自行扩大使用商品的范围。根据我国《商标法》第23 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如果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就该商标图样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人自行扩大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范围,并使用注册商标标记的,构成冒充注册商标。但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在核定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上,则不需要提出注册申请。此外,如果商标注册人自行扩大核定使用商品的范围,以致与他人注册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的,则构成对他人商标权的侵害,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将第56 条规定理解为商标权人享有的专有使用权更为恰当,第57 条规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商标专用权一词,则远远超出了商标权人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的范畴,[4] 而是商标权。第57 条所规定的侵权行为既包括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也包括是对商标权中禁止权(禁止他人使用的权利)的侵害。

  综上所述可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商标所有权人使用商标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商标所有权人使用商标有哪些义务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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