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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是不是只是中国驰名商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7-06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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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驰名商标不是只是中国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是广众知晓的商标,因此不仅限制于中国地区。在申请商标的时候,是需要携带个人的信息材料、物品,办理登记,以及需要注意商标的使用期限、申请办理登记的费用、知晓程度等。

  一、驰名商标是不是只是中国驰名商标

  根据《保护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在中国”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指在全中国,也就是被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另一种是中国的某个区域,只要是被中国的某个区域的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就足以认定驰名,究竟是哪种含义《保护规定》没有做详细解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2014修订)》第二条 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第三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请求和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负责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第四条 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第五条 当事人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驰名商标保护的书面请求并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二、驰名商标的法律特征

  (一)超越地域范围的垄断权

  当某项商标在注册国或使用国的商标主管机关已认定为驰名商标时,如果另一商标构成对该驰名商标的仿造,且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则应拒绝或取消其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超越先申请原则的注册权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外国人申请的,还享有六个月的优先权,即相同的商标注册申请,注册商标授予最先申请者。但对驰名商标而言,他人虽申请在先,也不准注册;即或他人经申请已获准注册,驰名商标所有人也有权在一定期限内请求撤销该注册商标。

  (三)严格限制的转让权和许可权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商标专用权在两个人之间的转移,转让人与被转让人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公告才属有效。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使用许可合同签订后,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即为有效。

  但对驰名商标,各国均加以严格限制,法律禁止转让驰名商标。对于使用许可,则采取严格的审批核准制度,除双方签订使用合同外,必须经商标局核准,并经登记公告,才属有效,以确保驰名商标的声誉。

  三、如何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二)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五)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国家对这种驰名商标的保护远远要高于其他商标权的保护,除了对该商标的类似服务保护,还对该商标在网络上的保护,主要有人侵犯了这个权利,那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驰名商标的基本概念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而且“驰名商标”持有企业的公司名以及网址域名都会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标的格外法律保护。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驰名商标是不是只是中国驰名商标的相关知识,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对于驰名商标都是成为大众知晓的,因此不会仅限于中国地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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