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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6-12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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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没有确定的标准,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才能确定。一般而言,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赔偿应当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而每个案件的实际损失都是有所不同的。

  一、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标准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没有确定的标准,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才能确定。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二、商标侵权如何取证

  1.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公司调查取证。由于商标权案件专业性较强,由权利人自行取证,对取证的方向和范围把握的十分准确会有一定的难度。一般说来,专业的调查取证要比当事人调查取证更为方便、有效,收集证据的范围也更加广泛、精确,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2.向行政机关举报取证。向侵权所在地工商举报后,上述部门可以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帐册等有关文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采用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法律快车提醒您,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上述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对涉嫌侵权的产品清点数量、规格后查封并从中抽取样品。

  3.运用公证机关收集、保全证据,是一个做好诉前准备的有效措施,商标侵权的网络证据保全公证。

  三、商标侵权中如何使用先用抗辩权

  1.商标申请日前已实际使用

  该要素需结合时间方面进行比对,要求被控侵权方实际使用的时间点在涉案商标申请日之前,而非商标公告日或授权日。

  2.继续不间断使用

  要求被控方连续不间断的持续使用,如果两年前使用了一段时间,两年后又重新使用则存在间断的问题,有可能达不到在先使用的要求(若两年后重新使用时仍在商标申请日前则另当别论)。

  3.具有一定影响力

  是一种基于持续使用行为而产生的法律效果,是指已经使用了一定的时间、因一定的销售量、广告宣传等而在一定范围的相关公众中具有知名度:

  (1)使用了一定的时间,只有在一段时间范围内持续使用方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偶尔一次或几次的使用尚无法达到该效果;

  (2)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商标申请日之前的经销合同及发票、审计报告等能反应经销区域、产量、销售量或销售收入的相关证据材料;说明其产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位居前列,具有较广泛的销售区域;

  (3)广告宣传及推广方面:包括各种报纸、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各种宣传册、杂志等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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