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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证明材料必须满足哪些要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0-19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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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商标使用证明材料必须满足的要求是要有被申请商标的标识、能够显示出被申请商标的使用者等等。如果存在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等行为的,会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等等。

  一、商标使用证明材料必须满足哪些要求

  商标的使用证据材料要符合以下要求:

  1.证据材料上要有被申请商标的标识。否则,不能证明被申请商标的使用情况。

  2.证据材料上要能够显示出被申请商标的使用者。通常情况下,商标的使用者应该是被申请商标的注册人。被许可人使用商标的,也视为商标注册人的使用,但应明确反映出商标注册人与被许可人之间的许可使用关系。

  3.证据材料反映出的必须是将该商标使用于被核定使用的商品上。

  4.证据材料必须是在所要求的连续三年期间内产生的,即从申请撤销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

  二、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时间是多久

  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时间从递交申请到核准需要六个月左右。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报送备案时,许可人应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按照规定缴纳备案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备案。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

  三、商标使用不规范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您,商标行使不规范的,承担以下的责任:

  1.如果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2.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可能会被撤销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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