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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18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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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驰名商标具有一般商标无法比拟的价值,是众多已注册商标企业的追求,不过,驰名商标的审核更加的严格,要求更高,在申请驰名商标前,要详细了解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帮助顺利的申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

  认定某一商标是否为中国驰名商标,主要标准是该商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并为相关公众熟知。根据《商标法》第14条规定,驰名商标认定条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2条第2款的规定,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比如,使用某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属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而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相联系的众多人员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就是“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不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相联系的众多人员知晓或者不知晓该商标,并不影响该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也就是说,驰名不是指为所有人所认知或者在所有社会公众中均有很高的知名度,而是指在相关的消费者中驰名就可以,即不必“广为人知”。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商标权利人利用和行使商标专用权的主要方式是使用其商标。商标不论注册与否,只有使用才能在交易中体现其价值,才能把商标的无形财产权转化为物质财富。对于未注册的商标,只有不断使用才能体现其商标的存在,才有可能通过使用产生显着性,从而在相关公众中产生知名度,否则,公众就无从了解该商标,更谈不上驰名了。对于注册商标权利人,使用商标是其应履行的义务。因此,把商标使用的持续期限作为认定驰名商标的一个因素也是非常必要的。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第2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不论是商品的生产商还是服务的经营者,都把宣传、推销自己的产品作为重中之重,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随着通信技术、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各种宣传媒体的宣传效果越来越明显,不少公众对某个品牌(商标)的知晓,来源于生产商或者经营者的各种广告宣传。因此,通过了解对一个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就可以比较明确地得知该商标在一定区域内公众的知晓程度。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第3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如果一个商标曾经作为驰名商标在我国保护过,那么,该商标的所有人就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这对于认定该商标是否具备驰名商标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如果一个商标在国外曾经作为驰名商标受过保护,那么该商标所有人也可以提供出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的各种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在我国认定驰名商标时同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第4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本项为一兜底条款,以适应不断发展的驰名商标保护的实际需要。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第5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二、驰名商标申请流程

  (一)驰名商标操作流程

  1、让企业准备初步的认定资料。(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摘要》表格,后附)

  2、我司把企业提供的资料初步整理后,把材料交到北京,由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判断是否可行。

  3、经评估后,认为可行,我司与企业谈妥并签定委托合同,我司开始做申报材料。

  4、把做好的材料交给企业审查,待企业确认后,正式递交北京进行认定申请。

  5、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考虑的因素如下:

  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②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③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④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⑤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

  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

  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来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以及当地财政与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行业证明材料应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者国家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

  5、该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应将该商标在所有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注册情况列明,并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该商标近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广告合同与广告图片复印件);

  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应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最早销售发票或合同或该商标最早的广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8、有关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如省着名商标复印件等)。

  三、商标侵权都有哪些类型

  (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二)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三)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商标是公司的无形资产,尤其是驰名商标,市场效果绝对是不一样的,商标是否为中国驰名商标,主要标准是该商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并为相关公众熟知。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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