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注册人死亡、终止的注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28 14:06
人浏览

注册人死亡、终止的注销

  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提出注销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

  注册商标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被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终止。

商标申请人所需材料:
1、 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2、 有关注册人死亡/终止的证据材料;
3、《商标代理委托书》可从本所网站上下载,可来电向我所索取;
4、《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后寄回我所。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