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商品商标注册有哪些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2-15 07:00
0人浏览
导读:商标注册要准备好资料,但很多人都是因为资料准备不规范或者不齐全,导致注册时间加长。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商品商标注册有哪些原则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标注册要准备好资料,但很多人都是因为资料准备不规范或者不齐全,导致注册时间加长。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商品商标注册有哪些原则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品商标注册有哪些原则

  我国的商标注册目前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

  使用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使用人的商标注册申请。即对同一天申请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对于申请人同时开始使用或者均未使用该商标的情况,实际做法是由各申请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规定期限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的主持下,由各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两个原则各有利弊,申请在先原则只需要将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作为审查依据,便于操作,但是不利于保护最先使用商标的人。使用在先原则可以保护最先使用商标的人,但是需要审查申请人最先使用商标的证明,不易操作。而且这种注册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因他人提供使用在先的证据而被撤销注册。

  

  二、优先权原则是什么

  1、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2、在《商标法》第二十六条中还规定了另一种享有优先权的情况。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3、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必须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在3个月之内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符合《商标法》第二十五条内容的优先权申请人,需要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符合《商标法》第二十六条在国际展览会中首次使用的商标的优先权申请人,则需要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不按照规定提出书面声明或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则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不能享受优先权日期的保护。

  三、商标申请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以便于联系。

  2、申请人提供的有关商标、商品或者服务类别、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等原申请资料应当准确无误。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商标局一般自申请人提交申请后4周内,按照申请书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向申请人邮寄《优先权证明文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优先权证明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品商标注册有哪些原则”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商标注册比较繁琐,可以选择委托专业代理人帮助进行。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向我提问获取解决方案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