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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案件的诉讼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27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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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商们为了将自己生产出来的商品与其他的进行区分,就会特意设计一个专属商标,但一些不法分子在抄袭商品时会顺便对商标进行复制,构成侵权。那么商标侵权案件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侵权案件的诉讼程序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立案:法院经立案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受理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进行答辩。

  4、证据交换。

  5、开庭审理。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不服裁定的,自送达之日起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自送达之日起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怎样认定商标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三、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1、使用侵权

  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使用侵权是实践中常见的一类商标侵权行为,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必须经过商标注册人的同意,并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如果未经同意即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无论其有无过错,都会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与使用侵权密不可分的还有商标淡化,这是使用侵权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2、销售侵权

  是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经销商是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媒介,负有向消费者提供合格商品的义务。如果经销商向消费者提供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无疑是在帮助商标侵权人实现其目的,有损商标注册人及消费者的权益,故也将其规定为商标侵权行为。

  3、反向假冒侵权

  反向假冒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类侵权行为是商标法修订时新增加的。反向假冒之所以构成商标侵权,是因为商标和它所标示的商品之间存在着一种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这种内在联系随着商标声誉、商品声誉的扩展而加深。而商标权的功能,在于维护该联系的稳定与发展。破坏该联系的行为,影响了商标功能的正常发挥,也损及了他人商标权。在反向假冒中,行为人并非商品的最终用户,该行为人为地割裂了商标与商品之间应有的联系,剥夺了他人之注册商标通过进一步流通来扩展其声誉的机会,影响了消费者对商标注册人的认知,导致商标注册人的经济利益不能完全实现,损害了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自属商标侵权。

  4、其他侵权

  其他侵权是指除了使用侵权、销售侵权、反向假冒侵权之外的给他人注册商标权造成损害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主要是指以下几种行为:即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行为;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商标侵权案件的诉讼程序的信息,由上可知,发生商标侵权时,权利人可以通过起诉、立案受理、开庭审理等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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