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商标趣谈:商标是个啥东东?(第一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14 20:45
人浏览

人生下来都是有名有姓的,所以唐三藏才能问妖精(也曾是人)你妈贵姓?姓名是人的显著标识之一。同样,商标也是将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与另一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标记,可以理解为企业孩子的名字。法国政府在其《商标法》中则表述为:"一切用以识别任何企业的产品、物品或服务的有形标记均可视为商标"。

商标的使用者是该商标指定商品或服务的生产者、制造者、加工者、拣选者或经营者,而不是消费者。所谓酒香不怕巷子深,以商标的角度理解就是消费者循着商标的名牌效应不远万里跑来,再从包里拼命摔出大叠大叠的钞票来抢着哭着闹着买它,这是怎样的一种精神(病)啊?这,就是商标的魔力!商标与商品包装上的装璜不同,前者是为了区别商品的出处,是专用的;而后者是对商品的美化、装饰、说明和宣传。比如李宇春,她的名字从某种程度上可以等同于商标,而她的衣服长短颜色深浅则只能是外包装。总之,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它是根据人类生产、生活实践的需要应运而生,既是一种知识产权,一种脑力劳动成果又是工业产权的一部份,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财产。

一个经营的好的品牌,看到商标我们就会立马想到其产品或服务,如肯德鸡上校老爷子,我们一看到他的白胡子就像看到了金灿灿的炸鸡腿(有点跳跃~)看到蓝色的carrefour,想到的就是大卖场,井然有序的货架,穿着滑冰鞋溜来溜去的工作人员。看到宜家的LOGO,想到就是小资生活方式,轻便简明实用的家具。看到LV就想到那些昂贵的包包。正因为它的深入人心所以能造就那么多为之疯狂的购物者。

众所周知,当今的市场竞争已是品牌的竞争,未形成品牌的商品生存空间挤压的越来越窄,窒息的喘不过气来,所以品牌化战略是每个企业都在奉行的准则。品牌的范畴很广,不仅局限于一个商标,他大到整个企业的社会形象,小到一个商标的包装。但不可否认,任何品牌都要以商标为旗帜扬帆起航,这面旗帜够不够鲜明夺目与这个品牌是否能直挂云帆济沧海息息相关。商标的价值便在品牌营销的大环境下,越来越突出。这商海苍茫回首千年,我中华文明中商标的发展史又是如何呢?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