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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商标近似判断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3-3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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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好不好,对于一个品牌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一个优秀的商标,可以让品牌拥有更大的市场价值,不过商标的日常维权也是一个难题,比如说会有很多相似、近似的商标冒出来,英文商标近似判断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英文商标近似判断是怎样

  从品牌名称的构成要素来看,商标一般分为中文商标、英文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等四种类型,其中英文商标是很多企业所需要的商标名称。无论哪种类型的商标,其审查依据都是现行《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根据《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制定的商标审查准则。但考虑到英文商标和中文商标在构成方式、含义表示等方面存在的差别,二者在审查时所应适用的标准和尺度不可避免地有所不同。

  英文申请商标如何判断近似?审查标准是什么?

  一个字母或两个字母的组合,称为字头,三个及以上字母为英文。

  (一)无含义英文的审查标准

  两个无含义的英文商标,首字母不同,一般判定为不近似商标。

  1、首字母相同,其他字母变换顺序

  三个不同字母组成的英文商标,首字母相同,其他字母变换顺序,10%-30%审查员会判定为近似。

  TMO-TOM_480wh360.jpg

  如:”TMO“与“TOM”

  四个不同字母组成的英文商标,判定为近似的几率会有所上升,大约有30%-40%的审查员会判定为近似,如:

  “TMOI”与“TMIO”

  TMOI-TMIO_480wh360.jpg

  五个不同字母组成的英文商标,这种类型的差别,一般会判定为近似商标。

  2、变换一个字形相近的字母

  字形相近的字母有:C与G、O与Q、I与L等。

  三个字母的英文,只有一个字母不同,且字形相近,若发生在首字母,80%的审查员判定为不近似。若发生在后两位字母,则视表现形式的近似度,有可能判定为近似商标。如:

  “CTI”与“GTI”

  CTI-GTI_480wh360.jpg

  (一般会判定为不近似)

  “CTI”与“CTL”

  (前者第三字母为“i”的大写)

  CTI-CTL_480wh360.jpg

  (一般判定为不近似)

  “cti”与“ctl“

  (后者第三字母为“L”的小写)

  (一般判定为近似)

  由此可见,商标的表现形式,对商标审查结论的影响至关重要。

  3、增加一个字母

  三个字母组成的英文,若增加一个不同的字母,80%的审查员会判定为不近似。若增加一个重复的字母,80%的审查员会判定为近似。如:

  ”SOM“与”SOMS“

  (一般判定为不近似)

  ”SOM“与“SOOM”

  (一般判定为近似)

  四个及四个以上字母组成的无含义英文,若在末尾增加一个“S” 或者增加一个重复的字母,80%的审查员会判定为近似。

  英文字母越多,近似商标所容纳的不同字母越多,具体情况审查员会依据英文的整体差别,在标准范围内做出主观判断。举例说明:

  “CAROLFLEX”与“CARPOFLEX”

  这个例子中,两个商标第四位、第五位字母都不相同,但因为字母较多,所以整体看上去无太大差别,所以这两件商标为近似商标。

  英文申请商标如何判断近似?审查标准是什么?

  (二)有含义英文的审查标准

  英文审查首先要看它是否有含义,若有含义,要一并审查其中文翻译。有多个含义的优先审查其常用含义,同时审查其在金山词霸翻译中的第一含义。

  1、两个都有含义的英文,中文含义不同,字母差别不大,或者中文含义相同,字母差别很大,审查员一般判定为不近似。如:

  “HORSE”(马)与“HOUSE”(房子)

  (字母仅差一个,但是含义相差甚远,一般判定为不近似商标)

  ”Eagle“与“HAWK”

  (同译为“鹰”)

  英文含义相同,字母差别巨大,读音也不同,一般判定为不近似。这两个商标都译为“鹰”,所以一般会与汉字的“鹰”、“鹰牌”判定为近似商标。

  2、英文的复数、不同时态、不同词性之间,判定为近似商标。这个比较容易理解,不再举例说明。

  3、英文的组合商标,其中一部分有含义,整体无含义,视为无含义的英文,无需翻译。

  如:“xpanda”,“pande”译为“熊猫”,“xpanda”无含义,则不翻译,近似判定标准参照无含义的英文审查标准。

  因为字体设计而使商标整体发生变化,突出某一部分的情况除外。如:

  ”Xpanda“

  “x”大写,把商标分成了两个部分,此时应检索中文“熊猫”、英文“xpande”“pande”,若“x”有设计,还需检索字头“x”。

  4、几个有含义英文组合为一个英文单词的审查标准

  几个有含义的英文组合起来,交换顺序,80%以上的审查员会判定为近似商标。如:

  ”HAWKWOLF“与”WOLFHAWK“

  (HAWK译为“鹰”,WOLF译为“狼)

  因为商标局设定的英文检索算法中,对空格没有设定忽略不计,也就是说,英文检索时,增减空格,检索结果会有不同。所以在检索此类型英文商标时,应增加空格多检索一遍,以“hawkwolf”为例,应检索汉字“鹰狼”,英文“hawkwolf”、“hawk wolf”。

  如果几个有含义的英文组合在一起之后的中文含义不是常用词组,并且整体无明显差别,一般会判定为近似商标。

  如:“SUNMIGHT”与“SUNLIGHT”

  (前者译为“太阳力量”;后者译为“阳光”)

  虽然都有含义,但中文含义不是常用词组,属于生硬的拼凑,容易使消费者混淆,判定为近似商标。而如果这两个商标稍作变化,增加一个空格,则变为了两个词组,60%的审查员会判定为不近似。即:

  “SUN MIGHT”与“SUN LIGHT”

  如果再做变化,使这两个词更像是两个部分,那么判定结果为不近似的概率会上升至80%,

  如:”Sun Might“与“Sun Light”

  (80%的审查员判定为不近似。)

  二、商标近似有什么法律依据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1)相关公众包括两类:一类是与商标所示的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即最终消费者;二是与商标所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紧密关系的其他经营者。

  (2)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是指普通消费者。

  (3)与商标所标识的商品或者服务有密切关系的经营者,不论他们在相关行业经营的年岁多少,至少与普通消费者相比,其对同行业的产品或服务上的商标要更内行,经验更丰富。

  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3、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着性和知名度。

  三、商标保护的范围有哪些

  《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1、注册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

  如果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带来四种后果:

  (1)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 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违法行为;

  (2)在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有明显区别,同时又标明注册标记的情况下,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3)若改变后的商标同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4)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2、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而且也有可能带来三种后果:

  (1)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 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2)因连续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3)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的除外)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英文商标近似判断是怎样”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也需要讲究策略。最好大家是选择中英文商标分开申请,就是在商标提交两件商标。这样一来商标成功率会高,并且规避了英文商标驳回,中文商标也被驳回的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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