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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能不能用总公司的商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8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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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公司如果发展的不错的话,也许会创立分公司,很多分公司会想要直接采用总公司的商标,这样可以省去很多的麻烦,那么分公司能不能用总公司的商标?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分公司能不能用总公司的商标

  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或者分公司与其他分公司之间相互需要使用对方注册商标的,应当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商标局备案。

  根据《商标法》第43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因此,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证号;

  (2)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

  (4)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5)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6)在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上标明被许可人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般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名义、地址;

  (2)商标使用费的数额和支付方法;

  (3)合同中止或解除的条件;

  (4)违约责任;

  (5)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规定了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权利义务,双方都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履行。

  二、成立分公司条件有哪些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三、设立分公司的好处有哪些

  1、经营设立方面。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的设立相对简单,费用较少;

  (4)因为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对分公司的资本的注入,所以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

  (5)在投资限额上,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2、税务方面。

  (1)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因其与总公司“合并报表”正好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速少应税所得,减轻税收负担;

  (2)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3)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分公司能不能用总公司的商标"等相关法律知识。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或者分公司与其他分公司之间相互需要使用对方注册商标的,应当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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