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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城市名字的可以申请商标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26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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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承载商誉,是一个企业对外形象,所以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名字、外观等都要慎之又慎。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有城市名字的可以申请商标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有城市名字的可以申请商标吗

  《商标法》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综上,有城市名称的不能注册商标。

  二、商标注册申请人是谁

  (一)商标注册的申请人

  《商标法》第4条规定:企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二)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

  我国国内商标注册,实行商标代理与当事人直接办理的双轨制,当事人可自愿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也可自己直接办理。外国人申请商标注册,可在中国委托有条件的从事涉外代理业务的中国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三、商标的注册条件

  1、商标的构成要素

  商标的构成要素必须具有显著性,便于区别。《商标法》规定:“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2、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

  4、注册商标被撤销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注销之日起1年内,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能被核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城市名字的可以申请商标吗”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商标注册以后是有年限的,到期可以续展。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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