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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企业监制”字样不可胡乱标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24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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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使用了得到授权的商标,但因为私自在包装上打上了“XX企业监制”的字样,也被工商部门认定为是“傍名牌”。11月12日,金华义乌市工商局义北工商所就根据举报线索,在苏溪镇某厂内查获了这样一批“傍名牌”衬衫。

  经初步了解,当事人楼某在得到了香港注册的一家名为“广东恒源祥集团有限公司”的商标授权,但他为了使自己企业生产衬衫的销路更好,便在生产的衬衫上标注了得到授权的商标外,还打上了“广东恒源祥集团有限公司监制”字样。楼某认为自己既然有广东恒源祥集团的商标授权,标上这几个字也没什么问题,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几个字,让他辛辛苦苦生产的衬衫成了一批“傍名牌”的产品。

  工商执法人员介绍说,经相关企业授权使用其商标进行生产是允许的,但企业的字号无法授权进行使用,所以,像楼某这样在包装上随意使用其他企业特别是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实质上已经是“傍名牌”的行为。这位执法人员同时提醒广大企业,在获取商标授权后,要及时到工商部门进行备案。相关企业主也要加强对相关法规知识的学习,并通过工商部门开展的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字号和商标的使用,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上述案件的行为。

  据悉,该案目前在进一步调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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