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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进口热中含“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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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4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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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肖新华) 昨日,市消保委发布今年第12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葡萄酒须谨慎,一些标价很高的产品,品味未必就是高的。

  近年来,温州刮起一股品用进口葡萄酒的热潮。据温州海关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市进口葡萄酒达552.5万美元,进口数量143.36万升,占我省同期进口总量的52.8%,进口数量及美元值均居全省首位。然而一些不法经销商竟借机进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档冒充高档、以国产冒充进口等违法行为牟取利益。今年4月份以来,市工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葡萄酒市场专项整治,截至昨日,全市共查处各类葡萄酒违法违章案件56起,总案值1000万元。其中查处的温州绿野国际贸易公司葡萄酒商标侵权案,陈文才葡萄酒商标侵权案,温州卡奥尔贸易有限公司、温州索恩贸易有限公司经销标签不合格葡萄酒案等特大案。

  据介绍,我市葡萄酒行业违法行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酒中含有不允许加入的物质,如绿野国际贸易公司销售的葡萄酒中检测出含有对人体有害的合成着色剂苋菜红;一些酒中存在总糖超标、含铁量超标等指标不合格,以及使用标签不合格等;以国产葡萄酒冒充进口葡萄酒,如有的葡萄酒自称是产自国外,其实是山东、河北的一些小葡萄酒厂生产的。

  还有的经营者为了吸引消费者,就在香港等地注册公司,然后以其名义,使用外文商标、外文标签,看起来像是进口的一样,其实厂家和产地都在国内。比较典型的如陈文才葡萄酒商标侵权案中的艾斯卡特葡萄酒,就是当事人在香港注册了一家叫“法国艾斯卡特酒庄有限公司”,然后使用“艾斯卡特”英文商标进行经销,其实香港公司只是一个空牌子,实际生产、经营的是国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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