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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侵权电器案值1005元 被人索赔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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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6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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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乐清市一电器厂老板钟某收到浙南律师事务所的一份律师函,要求该厂赔偿ABB阿西亚-布朗-勃法瑞有限公司人民币20万元整。这让生产假冒ABB产品案值仅1005元的钟某后悔不已。  原来,去年5月10日,中联知识产权公司向乐清市工商局北白象工商所执法人员举报,称乐清有一电器厂生产假冒ABB产品,要求工商部门查处。经调查,当事人至案发之日止,共生产案值1005元的假冒ABB商标的按钮。乐清市工商局于去年7月9日作出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罚款15000元,没收扣押假冒产品。ABB商标所有人是瑞士阿西亚-布朗-勃法瑞有限公司,当该商标被侵权后,商标所有人委托浙南律师事务所向侵权人提出交涉,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企业主要合法经营,切莫贪小失大。按照《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六条规定,当注册商标被他人侵权后,不管这种行为是否已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被侵权商标所有人都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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