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珠海一瓶盖厂老板制售知名商标被判两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01 05:06
人浏览

南方新闻网 芝华士、轩尼诗、马爹利、百龄坛……21万余枚伪造洋酒商标标识在南屏一家瓶盖厂的仓库中被查获。记者昨日从香洲区法院获悉,该瓶盖厂厂主李某潮因非法制造、非法销售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07年4月,李某潮在珠海市南屏镇开设未经工商登记的旺潮瓶盖厂,组织他人非法制造商标标识。2008年7月4日,公安机关抓获李某潮时,除在其工厂查获台式多用钻床、瓶盖锁扣机、切边机、压线机、手动冲压机、手动及半自动丝印机、烤炉、金属模具、丝网模具等生产设备一批及百龄坛(BALLANTINE'S)酒瓶盖9180个外,还在距离不远的仓库查获芝华士12年、黑牌、杰克丹尼、轩尼诗等洋酒的颈标、背标、正标、盖胆、防伪标、瓶盖等共21万余个。

据李某潮供述,他主要是通过网络联系客户,在网上谈好加工的数量和加工费后,客户按约定的时间将半成品送到工厂,他的工厂加工好后通知客户上门取货,验完货后用现金结算加工费。例如他帮汕头一高姓客户加工过600多个“杰克丹尼”的假瓶盖,包括瓶盖的盖胆和收缩膜,就收取了300元左右的加工费。

李某潮承认公安机关对查获的瓶盖数量的清点是准确的,但提出同一个牌子的颈标、背标、正标、盖胆、防伪热塑膜不能分开计算,一套只能算一件,有些瓶盖是由6个配件组成的,也应当按一件计算。(珠海特区报 记者陈国超 通讯员苏倩雯陈歆)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