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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首笔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顺利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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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1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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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无形为有形,抵押商标也可向银行借钱。上月30日下午,金华福劳尔花卉进出口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上,收到了金华成泰农村合作银行发放的5万元贷款,“福劳尔”由此成为金华市首家获得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企业。

  “农业企业可以抵押的东西很少,如今通过抵押商标专用权贷款,让我们多了一条融资渠道。”金华福劳尔花卉进出口有限公司负责人倪瀚光说,目前正是花卉销售旺季,这笔贷款可以改善公司资金周转情况。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以其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物从银行贷款。金华成泰农村合作银行婺城支行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其他银行尚未开展这块业务,这是该行的一次创新尝试。虽然此次贷款金额不大,但该行通过这笔业务熟悉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操作流程,今后将更好地为一些拥有知名商标的企业提供类似服务。“关于贷款额度,我们将根据企业商标的品牌价值及其经营情况确定”。

  今年3月,省工商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发布实施《浙江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暂行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我省境内经工商机关依法登记设立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将合法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对以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和浙江省工商局认定的浙江省著名商标的专用权作为质押的,各银行应当优先办理。

  此次帮助“福劳尔”成功获得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婺城工商分局,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积极探索商标抵押贷款的办法,以帮助企业盘活无形资产和实现“知本产权”转化为“资本产权”。婺城工商分局负责人认为,这一融资新形式还将激发企业自主创品牌的积极性。

  “目前,义乌、浦江等县(市)已有多家企业的商标质押权登记贷款进入国家工商总局备案阶段,‘福劳尔’是第一家成功获得贷款的企业。”市工商局商标广告处负责人张松涛说,我市首例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金额不大,但意义重大,今后工商部门将积极鼓励拥有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企业通过抵押商标专用权方式进行融资。目前,我市拥有国家工商总局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12件、浙江省著名商标273件,加上675件金华市著名商标,这些无形知识产权均可化为有形资金,融资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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