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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VLISCO公司注册商标侵权得到解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01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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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你们,非常感谢你们给予公司的商标维权帮助。”荷兰VLISCO有限公司法律顾问JosephWisznievski先生紧紧握住济宁市工商局张庆军局长的手,用英语说着感谢。荷兰VLISCO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不远万里,于昨日专程到市工商局给予的维权表示感谢。

   日前,市工商局接到举报称,济宁某企业生产侵犯荷兰VLISCO公司注册商标 (已在我国注册)专用权的产品。执法人员进入该企业进行调查核实,在生产车间冒着40多度的高温,经过4个小时的认真检查,发现有一条生产线正在生产印有“VLISCO”文字及图案商标的花布,在线的半成品约有3000米,并在其包装车间内发现涉嫌侵权成品印花布508袋(60码/袋)及商标标识1160张(4套/张)。

   经局领导批准,执法人员对涉嫌侵权的花布和商标标识全部予以封存和扣留。经查该批货物是由香港某公司提供样品委托加工的。加工企业在生产中,未经商标所有人授权或许可,擅自在产品上使用了“VLISCO”文字及图形商标,侵犯了荷兰VLISCO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市工商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并将所有侵权商标标识销毁,侵权产品上的商标也全部采用涂抹的方式进行了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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