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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格朗续用TCL商标 T C L 通讯科技在港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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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3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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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报记者朱宇

   TCL集团(000100)公告,就TCL集团将控股子公司TCL国际电工(惠州)有限公司和TCL楼宇科技(惠州)有限公司转让予罗格朗公司事宜,双方又签署了补充协议,TCL集团许可国际电工和智能楼宇公司在八年内继续使用5项TCL集团所持有的商标。
 
   公告称,根据商标许可协议,TCL集团授予国际电工和智能楼宇公司一项不可转让的权利和许可,许可其自股权转让的交割日起八年内,为销售和推广国际电工和智能楼宇的开关、插座等产品,在中国大陆、香港台湾澳门等地区内使用5项TCL集团所持有的商标。被许可方有权在授权使用区域内在被许可产品上独家使用许可商标,且仅限于在被许可产品上使用许可商标。根据股权转让协议,预计于今年12月30日进行股权转让的交割。

   另外,国际电工和智能楼宇公司将每年向TCL集团支付商标使用许可费。据TCL集团测算,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后,公司每年可获取商标许可费约1,200万元。

   12月10日,TCL集团发布资产出售公告,公司与关联公司将从事非核心业务的国际电工和智能楼宇公司100%股权,以16.91亿元的价格转让给法国罗格朗公司。

   TCL集团今日还公告称,在香港上市的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2618.HK)于12月22日发布公告,拟向其股东公开发售新股,以每持有1股有权认购1股新发行股份的比例,共发售2,968,875,000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0.20港元,为TCL通讯科技股票公告前收市价格0.245港元的82%。股东放弃认购的部分,由独立包销商包销。

   TCL集团全资子公司TCL实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为TCL通讯科技第一大股东,现持有TCL通讯科技已发行股份1,622,748,480股,占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4.66%。TCL实业已承诺认购此次公开发售中TCL实业按比例可认购的部分,即1,622,748,480股新股,出资32454.96万港元。

 
 
 


  (编辑:商标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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