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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05年度“德阳市知名商标”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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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3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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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府发〔2005〕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促进地方产品品牌战略的实施,推动我市商标注册人积极申报四川省著名商标和创立驰名商标,按照《德阳市知名商标评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德办发〔2004〕64号)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命名“士达”等九件商标为2005年度“德阳市知名商标”。
   希望获得2005年度“德阳市知名商标”称号的商标权属人,再接再厉,立足著名商标的积极作用,继续完善商标使用和管理制度,增强商标维权意识,不断提高自身信誉度,增强市场竞争力,为促进德阳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2005年度“德阳市知名商标”名单

                                   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5年度“德阳市知名商标”名单

   序号 商 标 商标所有权人 法定代表人
   1 士达 广汉士达碳素有限公司       张士公
   2 Han 广汉市玻璃制瓶有限公司       周乐俊
   3 金雁 四川省广汉鞭炮厂       谢祥贵
   4 丽鹃 四川省广汉市油脂有限公司   赵裕富
   5 熊家婆 四川省广汉市熊家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熊智惠
   6 正兴 四川省绵竹市正兴酒业有限公司   杨兴会
   7 杜甫 四川杜甫酒厂           汪中林
   8 火花 德阳景福火花精米厂       尹帮炳
   9 倍特 四川德阳倍力农牧有限责任公司   哈志刚

 
 


  (编辑:商标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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