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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商标频频遭抢注值得反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03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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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晨报》11月14日报道,近来又有两件“汉产品牌”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发现已遭他人抢注。据悉,今年以来,遭遇类似情况的“汉产品牌”已达48件,包括“古琴台”、“光谷”、“江大”、“荷花”、“蓝星”等“汉产名牌”,涉及科技、教育、食品、服装、医药、家电、房地产七大行业。

   “汉产品牌”商标如此频频遭人抢注,实在使人哑然。记得《商标法》刚出台那阵子,围绕“抢注商标能生钱吗”的话题讨论火爆之极,一个典型的事例是,杭州街头随处有小灵通的广告词,但当时“小灵通”却还没有注册商标,有好事者向当地一家媒体打电话,问能否个人注册“小灵通”商标?就此,那家媒体作了全景式曝光,“小灵通”商标最终没有成为个人的囊中之物。

   回过头来看“汉产品牌”商标频频被人抢注的事。我以为,这种现象是应该避免的,至少在同一个城市不应该有如此多的品牌商标遭人抢注。因为在此之前,有关商标遭人抢注的事情频频见诸报端,像苏州飘香了几百年的名茶“碧螺春”,其名称被一个浙江人提出用烟草制品类商标在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再有,湖南岳阳以洞庭湖为代表的驰名大江南北古今中外的抢眼景点,在叫响数百年乃至数千年后“洞庭湖”等商标竟遭人抢注。还有驰名晋北、内蒙古和河北的广灵“东方亮”小米商标被人注册。应该说,这些商标被人抢注的事件,当时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强烈反响,遗憾的是,武汉市的这些企业或者单位没有对此引起注意,以至出现今天商标遭人抢注的尴尬局面。

   不愿发生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唯一的出路就是面对现实。笔者以为,武汉市的这些企业或者单位有必要掀起一场“商标保卫战”。很简单,就是寻求法律帮助。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擅用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并引起消费者误会的,属不正当竞争;同时,民法有个诚实信用原则也可作为标尺。据资料显示,香港回归之时,有人以“97回归”为商标名申请注册,但由于违反了该原则未获批准,去年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以“杨利伟”注册商标也同是这个道理。至于抢注以“汉产品牌”的策划者是否属于此列,笔者不敢妄言,还有待武汉市有关部门做个调查,以防有人靠恶意“抢注商标生钱”。

   “商标保卫战”固然要打,但如此众多商标遭抢注一事更值得人们反思,也值得全国其他各行各业的经营管理者反思。我们应该增强危机意识和品牌保护意识,并将商标意识上升到法律层面上去。不然,说不定哪家有个与“祖传秘诀”密切相关的名称,今日还乐呵呵地叫着,明日它的商标就成为人家的囊中之物了。岂不悲哉?
   

 
 
 


  (编辑:商标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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