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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工商查处侵犯“花红”商标专用权产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03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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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广西柳州市工商局接到广西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举报,称柳州市有四家药店正在销售涉嫌侵犯“花红”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仿冒其知名商品“消肿止痛酊”外包装的商品。工商执法人员立即组织部署对这几家药店进行检查。查获涉嫌侵犯“花红”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藏花红”洗液10瓶、“花红”洗液8瓶和仿冒知名商品花红“消肿止痛酊”外包装的消肿止痛酊剂1瓶,执法人员对侵权商品依法进行暂时扣留。
广西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花红”注册商标于2006年10月12日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消肿止痛酊”包装盒于2007年7月4日取得外观设计专利。近年来其注册商标和外包装不时遭到不法商家侵犯,仅2007年以来,柳州市工商局已查处侵犯“花红”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6起,没收商标侵权的洗液120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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