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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舫”傍名牌商标被判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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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4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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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石库门”上海老酒是上海人熟悉的黄酒品牌,曾被评为上海市名牌产品,但从2009年年底起,生产“石库门”老酒的石库门公司发现,市场上突然出现了一种外观上几乎和他们一模一样的老酒。经过调
    “石库门”上海老酒是上海人熟悉的黄酒品牌,曾被评为上海市名牌产品,但从2009年年底起,生产“石库门”老酒的石库门公司发现,市场上突然出现了一种外观上几乎和他们一模一样的老酒。经过调查原来这是余姚某酒厂生产的“越舫”牌上海老酒,为此“石库门”打起了品牌保卫的官司。

    法庭上,法官拿出两种酒的标贴比较,发现形状颜色搭配等都相同,容易让顾客产生错觉。在越舫黄酒的背面标示了制造商为余姚酒厂的信息,一同被告的销售公司也确认黄酒是从酒厂购得。据此,法院认定了酒厂未经权利人许可,生产、销售了侵犯“石库门”及所属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

    18日,法院一审判定,“越舫”酒生产商、销售商立即停止侵犯“石库门”商标专利权的黄酒,并赔偿“石库门”及所属公司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8万余元。(记者李东华 通讯员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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