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绿色食品标志商标影响力扩大到国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04 17:47
人浏览
核心提示:近年来,我国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品牌影响力已从国内扩大到国外,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

近年来,我国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品牌影响力已从国内扩大到国外,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

  记者日前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了解到,目前,我国绿色食品标志商标已在香港、日本、美国、俄罗斯、英国等8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注册,国际上有4个国家、7个企业和22个产品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我国商标注册机构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用以证明经认定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食品及相关事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

  1991年,绿色食品标志成为我国第一例质量证明商标后,逐渐获得国内外市场认可,公信力和认知度不断提高。

  目前,在国内大中城市,绿色食品标志的认知度超过70%,并开始走向国际市场,成为中国农产品出口新的增长点。2001年到2009年,中国绿色食品出口额由2000万美元迅速增加到21.6亿美元。

  截至2009年12月,我国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总数6003家,产品总数15707个,生产总量近1亿吨,种植面积1.9亿亩。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