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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家福连锁店卖自产商品被告商标侵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05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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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一直呼吁企业的商标注册问题,希望企业拥有自己的商标创出自己的品牌,一些小型企业商标意识不强还可以理解,可是开的是连锁超市还没有注册商标保护意识就很让人费解了。

3月30日,记者获悉,注册了“合家福”纸类及塑料杯商标的史某,将安徽百大集团旗下的13家合家福超市告上了法庭,就每家门店索赔49000元及相关费用,索赔总额达65万余元。

合家福连锁超市里卖自己生产的“合家福”产品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长丰县的史某却就此叫板:“安徽百大合家福超市中的‘合家福’只是个字号,不是商标,现在合家福超市中售卖的‘合家福’牌产品用了我已经注册的商标,超市方就侵犯了我的商标权。”

史某是长丰县三十头乡三十头村人。他在诉状中称,前几年,他陆续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合家福”商标,国家商标局核定其在三类不同的商品上使用“合家福”商标。然而,此后他却发现,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东湖山庄店未经许可,在超市内销售含有“合家福”注册商标文字的商品。

为了采集证据,2010年9月11日,史某与公证人员一起分别在合肥市临泉路香格里拉花园旁的合家福超市以及其他连锁超市内,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购买了外包装带有“合家福”标志的卫生纸、面纸、抽纸、卷纸等,并拍摄成照片后封存。

在固定了证据之后,史某告上法庭。据记者了解,史某一共起诉了合家福四牌楼店、国轩店、安居苑店等13家在合肥市的门店,每家的诉讼请求均一致,称被告擅自生产销售印有其商标的商品以获取非法利益,严重侵害了他对“合家福”商标的专用权,诉请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尚未销售的涉案侵权商品。13起诉讼标的达637000元。如果算上诉讼费和公证、律师费等,总标的达65万余元。

记者走访了安徽百大合家福超市四牌楼店和沿河路上的店铺,在超市内,记者看到了很多合家福生产的“合家福”牌平板卫生纸、抽取式面纸、软抽纸、卷纸、盒抽纸等均在进行销售,当记者找来超市内工作人员进行询问时,他们均称“这些产品都是自己家的定牌产品,是否构成侵权没有听说,也没有接到通知让下架”。

经查询获知,“合家福”竟被全国各地的21家公司或个人,在十余类的商品上进行了注册使用。其中,史某在纸、啤酒、厨房用具等三类商品上进行了注册,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却只就推销、商业管理咨询、商业信息等,将“合家福”商标进行过注册。

不知道经过此事后,合家福连锁对已对于商标问题会不会更加重视,但这却是给其他未注册自己商标的企业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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