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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经营,我们已落后了两百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05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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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与品牌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兄弟。品牌是无形的,不具有独立的实体,代表了市场对企业的知悉和认可。而商标,是有形的,有文字、图形、字母等等表现形式,跟企业之间有一对一的明确关系,一个商标的形态是固定的,所有权人也是固定的。商标是“1” ,品牌是“000...” ,“1+000...” 就形成了商品的巨大附加值。

美国名牌芭比娃娃在中国生产,每一只加工费仅有0.9美元,而在美国卖到9美元,“中国制造”成了“血汗工厂”。对这一点,很多人说是中国在商标与品牌意识上落后,缺少商标与品牌经营能力,只能靠卖成本、廉价劳力、廉价能源致富。这种落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其实,品牌意识缺乏,对注册商标无概念是中国企业的一项历史负资产。从西方进行工业革命以后,中国企业就对商标与品牌的认识上步步落后。清朝嘉庆年间,中国GDP占世界的30%左右,中国是世界经济的第一大国。为什么工业革命没发生在中国呢?英国一位学者研究认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历史上忽视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早在明末清初,就已经出现了大彬紫砂、黄应光的版刻等名牌商品,甚至行销海外,至今为人珍藏,但由于没有得到知识保护及大力推广,发展缓慢。反观西方,自蒸汽机、纺织机等发明创造开始,西方社会及其政府就已经开始大力发展保护政策,发明人凭借自己发明的机器名垂青史并由此获利。与此同时,不断的发明创新引发工业革命,进一步激发了西方从商品概念延伸出的品牌意识,进而引出商标注册保护。

品牌的法律保护是非常模糊的,而商标的法律保护是明确的。一般情况下,品牌的市场利益是通过商标来获得保护的。对现代企业来说,生产产品是经营制造价值,推介品牌是经营附加值,而注册商标则是一把安全锁。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企业的商标意识还比较淡薄的时候,国外的一些企业就利用中国人的 “商标”和“品牌”意识不明确的缺陷,在国外大规模抢注中国的知名品牌。而商标的保护有特殊性,在哪里注册就在哪里受到保护。比如“海尔”,在中国已经是家喻户晓的商标,品牌价值极高,如果在日本被其他人抢先注册,那么海尔的产品就不能再用“海尔”这个商标去日本销售,否则就是侵犯别人的商标权

品牌转化为商标,必须要经过注册程序,支付一定的费用。有些企业或者不了解商标的注册程序,或者不重视商标的法律保护价值,或者不愿意支付相关的费用,使得品牌的保护游离于法律之外,等到自身的品牌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无从下手,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中国企业应该吸取自清朝时期以来我们忽视商标经营的教训,认识到品牌才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最大财富,注册商标才是我们保护财富的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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