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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岛咖啡商标之争波及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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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6 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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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进

  本报讯 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的“上岛”咖啡商标之争波及福州。杭州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和台商陈文敏,以侵犯著作权纠纷为由,将福州三家上岛咖啡店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犯“上岛(及图)”美术作品著作权。昨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年3月中旬,杭州上岛咖啡将福州三家上岛咖啡告上法庭,这三家均是上海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的加盟店,均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分别为上岛咖啡湖东店、上岛咖啡体育中心店及上岛咖啡先施店。

  昨日庭审中,原告方诉称,福州这三家上岛咖啡店,在店内的餐巾纸、贵宾卡、杯垫等物品上广泛使用“上岛(及图)”美术作品,并在店门外大幅招牌上醒目使用“上岛(及图)”美术作品;而“原告享有上岛图案”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这三家上岛咖啡店均未取得原告的许可而擅自使用,属于侵权行为。

  原告方诉请福州中院判令这三家上岛咖啡停止侵犯“上岛(及图)”美术作品著作权,并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同时各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被告方则辩称,原告方应提供其拥有“上岛(及图)”美术作品著作权的相关法律证明,但原告方未能就此举证。同时,被告方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就“上岛(及图)”,原告方已通过种种行为表明原告已允许使用。

  虽然此起官司是著作权纠纷,但在昨日的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仍是“上岛”的商标问题。被告方还提出,目前,就杭州上岛咖啡和上海上岛咖啡之间的商标案,上海上岛咖啡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申诉,最高人民法院已调阅案件;被告方提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止审理此案,待杭州上岛咖啡和上海上岛咖啡之间的商标案有了最终的结果后,再行判决。

  □事件回放

  “上岛”商标之争

  1968年,陈文敏在台湾创建“台湾上岛咖啡”店,1986年,在台湾注册“上岛及图”商标。1997年,由陈文敏任总经理,另有8个股东在海南开了第一家上岛咖啡厅。同时身为8个股东之一的天津广泰国际工贸有限公司将陈文敏提供的上岛及图形申请注册,并于1998年9月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为第30类“咖啡、咖啡饮料、可可产品、茶糖”等商品,就此为后来的一连串的诉讼埋下“导火索”。而事后陈文敏称对广泰公司注册商标一事并不知情,更没有书面授权书。

  1999年5月,广泰公司将“上岛及图”商标转让给海南上岛公司。2000年,上岛董事会决定原海南上岛公司登记注册的商标,转移至上海公司。

  2001年1月,陈文敏和他人一起在杭州注册成立杭州上岛;8月,上海上岛成立。

  2003年2月,上海上岛首度发难杭州上岛,举报其冒名生产咖啡豆,杭州上岛因之受到处罚。同年4月,陈文敏和杭州上岛开始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撤销“上岛及图”商标注册的申请。

  2004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一纸撤销裁定认为:“广泰公司是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陈文敏在先享有著作权的‘上岛及图’标志图案申请商标注册,其行为侵犯了陈文敏享有的在先权利。撤销广泰公司注册的‘上岛及图’商标。”


(编辑:商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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