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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股份获ELLE商标使用许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07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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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引自中国证劵报)

杉杉股份(600884)公告,公司与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签署了ELLE品牌《再许可协议》,伊藤忠以再许可方式授予公司在协议期限和指定区域内对ELLE商标和标识的使用权利。在协议期限内,公司需支付的保底品牌费合计1730万元;同时,根据ELLE品牌授权经营的商业计划,公司实际需向伊藤忠支付的费用总额不超过1.7亿元。

  根据协议,杉杉股份从协议签署日至2015年6月30日,获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不包括台湾地区)将ELLE商标作为“独立品牌”使用的权利和许可,包括许可产品和许可产品配件的生产、分销、销售和促销活动、经营ELLE精品店、制作、使用陈述和促销材料及进行第三方再许可。

  ELLE为国际知名品牌,其商标和标识的所有权归Hachette Filipacchi Presse,S.A.(简称“HA-CHETTE”)所拥有。伊藤忠通过与HACHETTE签署《许可协议》被授予在指定区域内将许可商标作为“独立品牌”使用的权利和许可。

  公司表示,此次再许可交易使公司获得了国际知名品牌ELLE的商标和标识的使用权利,有利于提升公司服装板块的品牌影响力和整体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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