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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粮液”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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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7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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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引自三秦都市报)

日前,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专家学者,就商标权保护的有关问题举行专题研讨。会上,“三粮液”与“五粮液”商标权之争再次引起专家学者们的关注。陕西省工商局副局长徐君峰指出,“三粮液”商标事件再一次为陕西企业敲响了商标保护的警钟。

省工商局关注“三粮液”商标争议

据介绍,2001年,陕西省三粮液酒业有限公司的前身陕西省三粮液酒厂在国际分类第33类上申请注册“三粮液”商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判定该商标与“五粮液”商标近似而被驳回;,四川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在相同商品上注册申请“三粮液”商标,通过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初步审定,陕西省三粮液酒业有限公司在公告期内提出了异议并于2009年再次在第33类上提出了注册“三粮液”商标的申请。至此,三粮液公司与五粮液公司都对“三粮液”商标提出了权利主张。

徐君峰表示,“五粮液”注册“三粮液”,并不是因为“三粮液”出名而抢注,“五粮液”从“一粮液”到“九粮液”全部注册,从某个意义上讲,是为了保护驰名商标。但“五粮液”没有使用过“三粮液”商标。而“三粮液”作为一个地方企业,而且“三粮液”的商标名称也使用了一定时间。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精神,尽管“三粮液”公司没有注册成功,但其一直在使用着,而且在2002年,国家局给“三粮液”公司批了“定军山三粮液”,“三粮液”也存在了某种在先得权利。作为工商部门,愿意帮助企业将这个商标争取过来。

“三粮液”商标事件为陕企敲警钟

徐君峰表示,“三粮液”商标事件再一次为陕西企业敲响了商标保护的警钟。不仅“三粮液”遇到商标注册问题,我省的“太白”酒与四川的“诗仙太白”、白水“杜康”与河南汝阳“杜康”、陕西午子绿茶公司的“午子”绿茶与西乡县地理标志“午子”绿茶证明商标同样都是商标注册问题。虽然问题各有不同,但在商标公示期内,是否及时发现并提出异议,则是导致不少企业错失良机的主要原因之一。

我省鼓励并帮助企业注册商标

据徐君峰介绍,以前,陕西省共拥有注册商标17000件,此后的三年时间,陕西省成功注册商标28000件,截至2009年底,陕西省拥有注册商标45000件;以前,陕西省拥有中国驰名商标9件,而目前,已达到27件。

徐君峰介绍,为了鼓励陕西省商标权保护工作,陕西省出台了相关政策,从2010年起,凡是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省内企业商标,陕西省政府对每件商标所有人奖励100万元。省著名商标由各地市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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