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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福房网” 谁是山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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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8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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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标注册网资讯(引自海都网

福州出现了两个福房网,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福房传媒公司把福房网房产代理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告上法庭,称其“傍名牌 ”。近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表示,被告没有“傍名牌”。理由是:“福房”名称不是知名品牌,两家公司的经营范围也不一样。

庭审中,福房传媒公司提出,其主营业务是依托“福房网”(www.ffw.com.cn)为房地产行业客户和广大购房者提供与购房有关的专业信息、咨询等服务,“福房网”已成为房地产行业标志性品牌。福州福房网房产代理公司以“福房网”为企业名称 ,其法定代表人易先生设立与原告相似的网站,属不正当竞争行为。

福州福房网房产代理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则表示,福房传媒的“福房网”名称不构成知名商品 。福州福房网房产代理公司的企业名称系合法取得,与福房传媒的经营范围不同,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易先生使用www.fzffw.com域名属合法。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的焦点在于福房传媒的“福房”、“福房网”是否是“知名商品或服务”。

福房传媒的“福房”商标使用的服务项目为第38类的“电视播放;电视广播;新闻社;信息传送;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等”,与被告的房产经纪服务等经营范围不属同一类别。福房传媒并不能证明其“福房”商标为驰名商标,故其不享有跨类的保护,无法禁止他人使用。

虽然双方网站名称 一致、域名近似,但是根据福房传媒的福房网的网站的审核通过时间为2009年7月16日,迟于被告福州福房网审核通过时间,所以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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