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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酒企告贵州茅台商标侵权 小酒厂先有“神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09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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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3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民权神舟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状告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侵权一案。人们想知道:是“国酒”侵权,还是小厂傍名牌?

两年前,央视对民权六家葡萄酒厂用水和添加剂勾兑葡萄酒进行了曝光,使民权葡萄酒业遭受重创。随着这场官司,沉寂暗淡了两年的民权葡萄酒业再次走进人们的视野,经历过产业危机的民权葡萄酒业现状如何?

【市场乱象】

两酒厂使用“神舟”

民权神舟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简称神舟酒业公司的前身是民权第二葡萄酒厂,它注册“神舟”商标,纯属巧合。

以前,该厂使用的是“神州”商标,因为没有注册,后被一家企业抢注。

1990年5月30日,民权第二葡萄酒厂在原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注册了与其谐音的“神舟”图文商标,涵盖了除啤酒之外所有含酒精饮料的33类商品。

随着神舟系列飞船的发射成功,民权的“神舟”牌葡萄酒名声大振。

2007年9月3日,该厂改制
为股份制企业——民权神舟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经过续展和变更,“神舟”商标有效期至2010年5月29日。

神舟酒业公司总经理助理王金山告诉记者,,公司的业务员发现市场上有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茅台公司生产的与他们公司注册商标近似的“神舟”白酒。于是,公司派他带人到贵州茅台公司调查取证。

通过了解得知,2002年4月21日,国家商标局又核准了北京神舟超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北京神舟公司注册的“神舟”文字商标,核准范围也是除啤酒之外所有含酒精饮料的33类商品。2004年1月,北京神舟公司许可茅台公司使用其注册的“神舟”商标。

国家商标局为什么在同一类型的商品上,核准注册相同的商标?

2007年2月2日,神舟酒业公司就此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但是,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受理后,至今没有作出裁决。

【真假难辨】

“神舟”红酒遭误解

与神舟酒业公司不同,茅台公司与“神舟”的渊源颇深。

早在2003年10月15日,神舟五号载人飞船搭载贵州茅台酒的酒曲、高粱和小麦一同飞天,经历了两天的太空之旅后返回。

2004年3月31日,茅台公司与北京神舟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北京茅台神舟商贸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茅台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55%。随后推出了酱香型新贵茅台“神舟”酒。

茅台公司在宣传资料中说,“神舟”酒是茅台酿造原料经过“神舟五号”飞船成功搭载返回的研究成果,是茅台酒“飞天”商标的真正实现者。

在民权方面静等国家商标局评审委作出裁决时,茅台“神舟”酒却动作不断。

据王金山介绍,2007年,茅台公司开始在市场上投放茅台“神舟”酒。

2008年7月份,河南总经销此酒的一家商贸公司,在郑州一些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

面对两个“神舟”,一些经销商和消费者一头雾水。

一位经销“神舟”葡萄酒的广东商人,希望神舟酒业公司对此做出解释。

他在来信中说,最近市场上出现了茅台“神舟”系列产品,很多消费者认为是神舟酒业公司在打擦边球,傍名牌,因而对产品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现已影响到市场销售。

【澄清是非】

小厂状告茅台侵权

面对此景,神舟酒业公司决定诉诸法律。

2008年9月,神舟酒业公司向茅台公司和郑州的这家商贸公司发出律师函。后来,郑州这家公司送来了一张《商标使用授权书》。

王金山认为,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使用商标,不但要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还要在国家商标局备案。他们通过国家商标网站查询,发现茅台公司没有备案。另外,即使授权书成立,茅台公司也不能擅自改动商标。

按照管辖规定,2008年12月22日,神舟酒业公司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茅台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50万元。

今年3月13日下午,郑州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在法庭辩论中,作为原告的代理人,王金山说,被告获准使用的“神舟”商标只是楷体的“神舟”二字,而不包括其他相关图案。但被告实际使用的是带有圆形背景图案的草字体“神舟”商标,效果与神舟酒业公司所注册的“神舟”商标非常相似。

茅台公司的代理人认为,神舟酒业公司所注册使用的商标核定范围是葡萄酒,而茅台公司系列产品使用商标的核定范围是白酒,二者并无冲突;另外,茅台“神舟”酒其商标背景图案中的圆形主体隐喻神舟飞船的太空舱,青龙白虎居于其中意指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的完美结合,是一个立意新颖的商标,不存在模仿。

庭审结束后,双方均同意调解,现在双方正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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