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柴窝堡成为注册商标,商标持有人和商家反映各不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12 06:15
人浏览

消息 (引自新疆新闻在线网)

沙湾大盘鸡和柴窝堡大盘鸡可以说是新疆大盘鸡的代名词,最近,柴窝堡大盘鸡经营户却得知,"柴窝堡"这个地名被柴窝堡湖管理处注册成了商标,今后不能再随便使用了,这立刻揪起了柴窝堡大盘鸡经营者敏感的神经。在柴窝堡最早开大盘鸡店的玉兰总店总经理张尊忠告诉记者:"我总觉得柴窝堡管委会做为一级政府管理机关,如果真正利于柴窝堡扬名,我觉得柴窝堡这个名字完全是可以授权用的。柴窝堡名声的做大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源于很多经营户大家一块儿十几年的开餐饮店的拼杀的结果。大家好像都在静观事态的发展。"

记者了解到,其实早在2003年6月,柴窝堡湖管理处已经把柴窝堡成功注册为商标,可是一直到去年年底,他们才开始对全市范围内柴窝堡商标的使用情况做摸底调查。针对广大经营户的疑虑,柴窝堡管理委员会开发办主任胡勇奇说:"在我们柴窝堡地区使用柴窝堡商标的经营户有80多户,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在乌鲁木齐初步调查有150多户,年销售额将近2000万元。对柴窝堡这个品牌的注册保护发展我们有个基本原则就是欢迎大家来使用柴窝堡品牌,但是要通过合法手续。我们最终的目的是想把柴窝堡商标打成一个自治区内的驰名商标。对柴窝堡商标建设有贡献的商家我们不收取费用或者只收取象征性的费用来鼓励他们发展、壮大,和使用柴窝堡商标的大盘鸡经营户来共同制定一个柴窝堡大盘鸡品牌应包含的具体的制作方法。"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