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自家商标贴在他人产品上 反向假冒企业蒙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12 12:52
人浏览
资讯(引自山西晚报)

  本报5月17日讯(记者刘捷)在市场上购进他人生产的商品后,以自己的商标替换他人的商标,再将该商品继续投入流通。这样的怪事就发生在长治市,今天长治市工商局通报了这起反向假冒案件。

  长治市城区工商分局执法大队近日在城西路一副食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工作人员正在将某糖业公司生产的绵白糖的商标撕去,并贴上自己的商标。此外,现场还发现不少外包装标识为该公司生产的小袋红糖、绵白糖和一台封口机。

  经查,当事人于今年3月购进广西某糖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绵白糖50公斤,未经广西该糖业公司许可,擅自将其商标拆除,更换标有本公司的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这种行为构成了反向假冒。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